1.我是08年毕业,档案和派遣证还存在学校,刚刚考取了社区工作者,不知道已经毕业半年的我并且从事这种特殊职业还能不能和单位签三方协议?是不是向单位要求一下就可以签呢?
2.如果不能,那么在岗位上就不能有职称评定了吧?还能转正吗?
3.如果可以签,那么是不是必须要在这工作满一年才可以有职称评定?要是不满一年考取了公务员的话,这个工龄是怎么算的?职称评定怎么办理的呢?
希望懂这方面知识的朋友能详细解答一下,谢谢了!!!
那么意思是说,做社区工作者,签了三方协议没有多大的意义吗?那么服务期满后考上了公务员,之后再进行职称评定要去当时所在的公务员单位办理呢还是在和我签订三方协议的街道办理呢?实在很迷糊,请知道的朋友解答下 因为有个规定,评职称的时候要求所盖章要与三方协议上的章是同各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