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要求营运单位确保他们能及时、安全、舒适地运送到目的地。旅客有义务配合运输部门认真执行乘船、上车、登火车、登轮船的规定。
旅客有权取票。出租车乘客有按照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付费的义务,如果不提供代金券或使用IC卡,或者读卡器损坏,乘客可以拒绝付费或逃避付费;旅客乘坐公共汽车、飞机、轮船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禁品,以及危害旅客的货物、污损的汽车、船舶、飞机。
士兵、公安人员等携带在船上、船上和飞机上。持枪证件必须出示,枪管必须是空的。旅客要自觉维护乘车秩序,服从车站、列车和机车人员的管理,爱护公共设施,自觉接受违禁品和危险品的检查。
违反规定,损坏他人交通工具和车站设施的,应当依法赔偿。旅客应当严格遵守车、船、机的安全规定,不得干扰驾驶作业。车辆、船舶、航空器未经制止,禁止旅客上下车,并打开门窗。
议文明乘车,积极照顾老、弱、病、残、孕、婴旅客。儿童必须由成人乘客携带。禁止在汽车、飞机和船上吸烟、乱扔垃圾、赌博和其他违纪行为。
旅客的基本权利包括:
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
3、运送期间发生的身体损害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4、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随身物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