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价值1-3万的物品,自首了,会判刑吗?几年呢?能保释吗?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啊

1.家人,偷了4次工厂的铁,铜等.本来以为是废品,就卖了,但是人家说是成品,1.5元/公斤卖了的铁,他们说价值20-30元/KG.他自首了.
1.24去的.因为放假,就一直关押.说2.3号后再审判.
2.我们想让工厂的人撤诉,_他们是我们家的邻居,不该做的已经做了,现在我想挽回!因为我们家不能没有他 !!!我妈妈心肌炎也犯了,天天都晕,呕吐,眼睛哭的看不清楚了都!我想我们一定要他出来!不能蹲监狱!
我们去求人家,他们说:”不可能撤诉.这个是公诉,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的.最多最多搞个监外执行,1个月去报道一次.这个都不一定能成,因为我们的案子还没有弄清楚,不是1-2个人可以偷的了的.3个人以上呢.”
我哭,我悲伤,我想救他出来,我不要妈妈伤心,我不要!!!!!!!!
我要怎么做呢?????
公安已经找到丢了的大部分财物.
失主说此事可大可小
那么,正常的法律上怎么个说法呢?
失主如果不追究又会怎么样?
怎么样才可以不做牢?

结论:
您好!您家里人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盗窃罪的规定,而且数额在“巨大”与“特别巨大”之间,现在需要确定的是到底金额为多少?是2万还是3万?因为所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差别很大。多则十几年,少则五六年。

失主说的是对的,现在该案已经属于公诉案件,他们最多只能是民事赔偿上给与你们让渡,刑事上由法院判决决定。

您的家人现在的优势是他已经自首,这是一个可以从轻考虑的情节,现在如果要在判决上给予少判有以下两个问题:

1.由于是犯罪团伙作案,您的家人是否属于被迫或被骗盗窃?如果只是普通的参加,可以建议作为从犯处理

2.现在叫您的家人配合公安部门取回所有财产并且帮助他们抓捕剩下的成员,这样可以争取法律上的立功,从而减轻刑罚

法条参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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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24

    会判刑的。

    涉嫌盗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取保候审,没有保释制度。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第2个回答  2009-02-03
首先,对罪名给你解释一下:对于盗窃罪,认定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次数,一个是金额。构成盗窃罪的金额底线是500元RMB 次数是指:1年内在公共场所3次以上盗窃的行为!所以 在次数上已经构成盗窃罪了,但在数额上不知道你的家人从中赚得了多少钱,我想不会连500都不到吧?所以,你的家人很可能涉嫌盗窃罪!
其次,盗窃罪确实属于公诉案件,也就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是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是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起诉犯罪的人!)不会有撤诉(只能说检察院撤销案件)或者 调解的情况的!
再次,希望你说清楚 是2.3号就开庭了 还是2.3号才开始管你家人的事情!?
如果是后者(就是在侦查阶段!),那建议你帮助你家人聘请一个律师,此时他可以帮助你们了解你家人涉嫌的罪名、还可以会见你的家人、最重要的是他还可以帮助你们将他取保候审(其他人是做不到的!),也就是可以先在家待着,随时等候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传唤!这样你们一家人可以先团聚!
如果是2.3号就开庭的话,就是明天了,就很不好办了!
最后,你家人具有能减刑的情节!第一,自首!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如果一次参与的另有他人,3人以上的话,就有主犯、从犯之分了!(主要按照销赃后分赃的比例打下分!),如果你家人是从犯的,只按照其参与、组织或者指挥后所得的数额来定罪处罚!而且也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你的家人 很可能 已经构成盗窃罪!但判多少年和所得金额有关!等确定下来才能定!还要和从轻减轻的情节相结合才能定!
至于你说的监外执行,那就是已经判处刑罚之后的事情了!等到那时候我再给你解释!现在你用不上!
第3个回答  2009-02-02
1、属于盗窃数额巨大,而且多次行窃,情节严重。刑期应当在3年以上。
2、现在要争取的方向是设法从轻、减轻刑罚,只有在不超过3年的有期徒刑处罚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判缓刑(而非监外执行)。
3、现在有利之处是有自首情节,这属于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构成法律上的自首还要求必须如实供述全部作案情节,特别是同案犯的情况。所以,你要委托律师向他讲清这一点,他要配合才行。
4、如果他能举报其他犯罪分子(非本案)构成立功就更有利了,如果是重大立功(其他犯罪分子的罪行可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那就应当减轻刑罚。
5、在犯罪的主管动机的恶意较轻上做的文章。如工厂对物品的管理随意,他以为是废品,或遗弃物,这样由于主管恶意小,可以从轻处罚。
6、在他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上做文章。法律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如果是受人胁迫参加犯罪,那就是胁从犯,没有造成损失,就应当减轻处罚。
第4个回答  2009-02-02
1、正常的法律上怎么个说法呢?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两院一部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盗窃1000元就可以立刑事案件。按照你的说法盗窃最低已经有10000元了。那么定盗窃罪没有问题。(至于该批物品的价值问题,由当地的物价部门价格鉴定为准,工厂说100元一公斤也没用。)

依法,盗窃数额达到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处3-10年有期徒刑。

你能够做的事很少,看看你那边的法官是不是贪官,如果是,那么还可以送送钱。不判刑的可能性很小。

2、失主如果不追究又会怎么样?
失主一旦报警,公安立案,那就是刑事案件。盗窃的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不得私了。

失主不追究的只能是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与失主无关。失主主动谅解,可以认定行为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从轻处罚。

3、怎么样才可以不做牢?

积极和失主沟通,争取失主的谅解,并且请求失主为行为人求情。行为人必须认罪态度好。

综上两点可以从轻处罚,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还是可能的。缓刑就不用坐牢了。

其次楼上所说的监外执行,一般要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常见的还有60岁以上的人、身体残疾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除此以外不得监外执行。

所以你们现在只能盼望法官判处一个缓刑,那么才不用坐牢。

纠正楼上飞呀十三 错误:

1、谁告诉你取保候审必须由律师办理的?

2、谁告诉你保释就是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