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拉克·奥巴马是美国第44任、第56届总统。
美国总统的任和届是两个概念,所谓“任”是表示该位总统在历任总统中的上任顺序,而“届”数字表示了该位总统获得的任职届数。可见,“任”是以人数计的,而“届”是以时间计的。
·任:指总统的任职而言。一人连续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富兰克林·罗斯福就属于这种情况,他从1933年至1945年连任4届总统。但如果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例如,1885年至1889年的第25届总统和1893年至1897年的第27届总统都由格罗弗·克利夫兰担任。由于不是连任,克利夫兰被认为担任过两任总统。 杰拉尔德·福特是在理查德·尼克松宣布辞职后以副总统身份继任了总统一职,但该任期仍然是尼克松在上次大选中获得连任后的任期,虽然福特是未经民选而担任总统一职的,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总统任数编号,仍按顺序记作第三十八任总统。
·届: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任期四年,任满四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因故去职,另由他人接任,继任总统和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例如,1961年至1965年的第44届总统,开始由约翰·肯尼迪担任,1963年11月肯尼迪遇刺身亡后,由林顿·约翰逊接任。肯尼迪和约翰逊均为第44届总统。
美国总统还有“位”的概念:
·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1789年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当选几任,均不重复计算,有几人算几人,迄今美国已有42位政治家担任过总统职务。
因此,奥巴马2009年1月20日就职后应该是美国美国第56届、第44任和第43位总统。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8-11/03/content_102991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