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复核”以及“申诉”定义、区别与运用。

诉讼法中的“复议”、“复核”以及“申诉”定义、区别与运用。(越详细越好)
说明:我不是要法条列举,就因为看法条不明,想知道什么时候用“复议”,什么时候用“复核”和什么时候用“申诉”等。

三者的定义:

1、复议

指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和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

2、复核

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在我国指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做再一次的审核。(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的审核程序叫做核准)

3、申诉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

三者的区别:

1、三者的时间顺序不同:

复核强调的是在某个决定作出以前,对该决定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复议强调的是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

申诉强调的是对某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这一结果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2、三者面对的对象不同:

复核面对的特定对象是死刑案件;

复议和申诉面对的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者的运用:

1、复议:

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

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部分人认为行政复议、诉讼举证责任应该倒置,企业无需提供证据,这是错误观念。有力的证据可以帮你更快更好的解决行政纠纷。

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2、复核: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3、申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诉

百度百科-复议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百度百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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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复议和复核主要用在程序事项. 区别是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 如:在立案监督程序中,对于作出不立案决定的. 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次.
复核相比复议区别在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 继续拿立案监督程序来说,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
申诉最简单了. 刑诉中主要司法机关有公,检,法.主要当事人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申诉是对于被害人来说的.
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对于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30
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源自行政法上的概念.
复核,指的是对特定程序而言,(如死刑)是于通程序之外规定了一个特别的审核程序.
申诉...严格的说不是法律程序...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申诉分两种: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司法上的申诉在我国往往触发审判监督程序,国外好像没有类似制度,毕竟对已经发生既判力的判决发动再审,和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有所矛盾.大部分国家对已经发生既判力的判决进行再审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
第3个回答  2019-09-21

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复核”以及“申诉”

1、复议

对审判、检察、侦查人员的回避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人提供的材料不予立案,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复核

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3、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4、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5、高级人民法院的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6、提出申诉的主体一般不是司法机关。复核一般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文书进行审核的行为。复议一般是对同一行为要求重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