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信用卡透支8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结婚一年零两个月,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妻子起诉离婚!孩子还在哺乳期,法院判定扶养权给孩子母亲,但是就在判决时丈夫提出有一笔8万元的债务,说是婚后用信用卡透支的!而没有用于夫妻生活和孩子生活!妻子也毫不知情,当时法院判决用当时结婚时给女方购买的首饰和孩子一年的抚养费做抵!我觉得这很不公平!没有用过一分钱还要来承担这些债务!请陶律师帮帮我!谢谢证据补充:没有

法院处理问题必须考虑2个东西,一个是法律本身,还有一个是证据。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会认定为是共同债务,除非有特殊情形和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按照你提供的信息来看,本案当中都不具备这样的情况,故法官只能按一般法则予以判决。看来本案的起诉前做的准备不充分,对诉讼中出现的新情况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策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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