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三省中,
尚书省权力最大。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发起,到唐朝完善的一种政治制度。三省是唐朝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 三省指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则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
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唐朝, 三省的具体权限为“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的职责分工。“中书取旨”,意即中书省负责领取圣旨,然后向下传达;“门下封驳”,即门下省负责谏诤,以匡正朝廷决策的失误或过失;而 “尚书奉而行之”,是指尚书省奉旨负责决策的执行和落实。从历史看,尚书省形成较早,因为尚书省权力过大,才后设中书省和门下省,其目的就是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也最为庞大。唐代尚书省领管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辖24司。也就是说,相当于现代的人事权、外教、军权、
司法权、民政、工程安排等权力,是均集中在尚书省的。
此外,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只有尚书省设在宫外。也就是说,尚书省具有实际执行权,其管理活动的空间也比较大,而中书、门下两省都是在皇帝眼皮下做事,只能做一些上传下达、建言谏诤的事情,并无实际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