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镜头不能程式化��
我国的纪录片目前尚处于不断探索和力求创新的阶段。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自然会被推而广之。但不等于说,某种拍摄方式或被观众接受的方式就适合于任何一部片子。形式是因内容而产生的,也是为内容而服务的,尤其是一种艺术形式,就更不会只诠释一成不变的内容了。
例如长镜头在我国纪录片中的运用,最初是在九十年代初《望长城》、《押运兵》、等几部纪录片中出现的;后来又在《潜伏行动》、《中华之门》、《毛泽东》等纪实性纪录片中被成功采用,人们开始被其连续发生、真实纪录、无法篡改的纪实美所吸引。� 所以,一个时期以来,长镜头的运用成为各类纪录片创作常用的一种手法,似乎是一种纪录气息的象征。可随之也产生了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长镜头热”现象:有楼道里七转八拐的“寻访式长镜头”;有河边树下“散步、谈心式长镜头”;还有恕恕叨叨的“自言自语式长镜头”等。而这些本不该使用长镜头的镜头,使观众感到急不可耐。这就是创作上过于程式化的现象。 长镜头的运用是为了给观众提供更直接、具体、可信度更高的画面信息量。要看是否能纪录下需要向观众展现的故事和情节;是否能捕捉到与故事情节相关的要素;是否含有起承转合、渲染情绪、深化主题等功能的情景信息;或者是否能纪录一部作品中令观众最感兴趣、最能留下深刻印象的“精彩片断”等等。否则,岂不是照猫画虎,东施效颦?�
再比如,跟踪拍摄和追踪拍摄这种常见的纪录方式,应该说它既是一种拍摄手法上的进步,也是一种创作方式上的拓展。“跟拍”的运用是为了强调纪实性纪录片“现在进行时”的情节发展的不可预期性。它用记者与被摄主体共同参与故事的开始、发展、演变、转折等过程,充分调动观众对未知结局的期盼情绪来进一步渲染纪实美在整个纪录流程中的展现。所以说,我们既可以把“跟拍”看作是一种拍摄手法,也可以把它理解成一种结构方式。只要在观众意识中产生了“跟拍”方式的存在,那么在拍摄过程中,摄像机就大可不必大段地“跟着拍”了。这样,就使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在屏幕上展现另一种艺术美的存在了。《生活空间》、《人与自然》和《人民子弟兵》等节目中这种做法是很常见的。创作是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的,不必去套用,只需要去感受和创新。
参考资料:http://www.22film.com/bus22/showthread.php?t=14948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