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相结合的格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安全生产 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安全生产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综合监管主要是指监管的行业是多个,而不像环保部门只管环境,交通部门只管交通。安监的综合监管比如: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建筑等等。根据《安全生产法》,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赋予了行业部门的行业监管权力。行业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所管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享有检查权、处理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监部门和其他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
参考资料:新安全生产法-地方人民政府网
我国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 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相结合的格局。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安全生产 法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 理 部 门 依 照 《安 全 生产法》,对 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拓展资料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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