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要辞职老板不给走,还要压工资没签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是试用期员工,现在我要辞职老板不让我走还要我赶紧写转正申请,如果我强硬辞职他说他不批,而她不批得话我就拿不到工资,而且我们这里还经常拖欠工资,我不想干了也没签劳动合同,高人指点下我该怎么办说实际点得,还有试用期辞职是提前几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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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3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第2个回答  2011-12-2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间的员工,提前7天提出辞职申请,不论公司是否批准,都可离职。如果公司在7天后没有书面回复,你可以认为公司默认同意辞职,要求结算工资。当然你没有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那公司没有任何理由不结算公司。7天后,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人事电话举报或提交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12-23
可以直接交申请书给老板,自己留一份底,提前一个星期即可。不用管老板批不批,现在是择业自由的时代,何况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凭这一条,你就可以向公司要双份工资再走人。
第4个回答  2011-12-23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提出辞职可以提前3天申请,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提出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