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姐姐在外地去世了,等我们家属赶到的时候听医院说,别人送我姐姐过来医院就已经断气了半个小时了。但是我们看到医院给我姐姐手背上扎过针,但是医院说没有用心脏起搏器,只是进行了输液,输氧试抢救。我在想,如果送过来确认已经死亡了,那扎针有必要吗?是不是医院说谎故意隐瞒真相,推卸责任。刚开始医院和送我姐姐来的那人口供是一致的,都说是送过来就已经死亡。后来过了三天反复问送我姐姐来的那女孩子她现在又改口说,送到医院时还有气。据各位网友们分析看看,这是不是一起医疗事故呢,如果是,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方式让医院给我们赔偿呢。要通过哪些手续。知道的好心人赶快回答,在线等。。因为就快要火化了。在外地耗不起了。。谢谢。。分不多了。
关键是医院说没有用心脏起搏器哦。。
追答首先你要节哀!!
如果方便还是就地找个律师,这样你们了时间处理事务,以免错过上些关键信息、取证时间和相关的赔偿标准。
就是说医院的做法不正常咯?死人输液是没有用的吧,我是这么想的 人死了血液停止流动了,那扎静脉针也没有用处了,既然医院扎了,就说明人来到医院还没死,二医院是骗我们说死了才送来的,是推卸责任,我这么说对吗?另外我想问下你。死者死亡9个小时后我们看到有一边脸带乌色,另一边脸没有,嘴唇也是乌色的。这正常吗?还有发现三天后死者头顶偏下方有一块凹陷,但无皮外伤。这是殡仪馆冰冻后出现的正常现象吗?
追答你围绕轮流进行论证好像没有意义,要看致死原因与抢救措施中间有没有不当,要结合时间、方法、药物等综合时行判断。这些事你要自己去问医院和肯定有充分的理由,就由律师或申请当地卫生机构进行判定(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