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那么,为什么会说当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这是毛意思啊???那不如直接在法律中都规定经常居住地好了。。。。
那在遗产继承法中,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这里的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呢,还是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