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骨折赔偿

我于出门锻炼途中被车撞,医院诊断是肩膀关节骨裂,需要卧床休养一个月,完全行动无障碍需要3个月,我今年55岁,能不能完全恢复医生也不能保证。经交通队鉴定,撞到我的车主负完全责任。现在我在医院已经住了3个星期,之前车主还支付医药费和住院费,前两天车主声称他没有钱了,费用让我们自己垫,等保险公司赔付之后再把钱给我们。
我想询问下,车主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之后赔偿的内容有哪些?我是想要车主除了付医院的费用还要赔偿我3个月的工资,看护费,精神损害费,这些是否合理?我向车主索要多少赔偿是合理的?
另:车主的车买的保险是强制险,我询问过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最多只赔偿1万元,其余的要车主自己出。

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骨折等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伤害行为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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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1
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农村还是城市户口, 你被撞伤有没有达到司法鉴定的伤残级数?这些都是法院判赔偿的依据。交强险的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第2个回答  2011-12-11
车主的做法不违法。
强制险的赔偿标准是:死亡(残疾)赔偿金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不超过1 万。财产损失2000元,费用超过部分根据责任认定赔偿,你无责任,车主全部承担超过部分的费用。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辅助器具费、二次手术费、精神损失费。
因你没有提供你的户口情况、居住地和事故发生地,有无被扶养人及你的工资情况和护理人的工资情况,赔偿额算不来。
建议找当地律师代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1、车主的行为说不上合法不合法,因为法律规定车主和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有垫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如果医院欠医药费的话,你可以叫医院开具催款通知书给你,你带上催款通知书去找和你处理事故的警官,要去他通知车主垫付医疗费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赔偿费用包含下列内容:医疗费(包括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车旅费、必要的营养费。至于精神损失费在上面没有具体规定,如果你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适当给予你的。
3、具体的赔偿费用要看你根据你的相关情况才能就算出来,而且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致的,你可以找一下,在根据自身的情况就可以就算出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