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就是运用几何平均数求出预测目标的发展速度,然后进行预测。它适用预测目标发展过程一贯上升或下降,且逐期环比率速度大体接近的情况。
水平法是n个价格变量连乘积的n次方根。 在统计研究中常用以计算平均发展速度。在计算不同时期年度平均价格上涨幅度时,也用这种方法。
累计法又称“方程式法”、“代数平均法”,是指用一个方程式,来表达从最初水平发展,按平均发展速度计算的各期水平的累计总和与相应的各期实际水平的总和一致。
平均发展速度反映现象在一定时期内逐期发展变化的一般程度,这个指标在国民经济管理和统计分析中有广泛的应用,是编制和检查计划的重要依据。还可以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同阶段发展状况的比较,以及同一时期不同国家或地区发展状况的比较。
扩展资料:
一定时期内现象发展的总速度等于各期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根据平均数的计算原理,就应当按连乘法,即几何平均数公式计算各指标值的平均数。
发展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100
发展速度一般用百分数表示,当比例数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例:某地固定资产投资 1994年为366亿元,1993年为328亿元,1994年与1993年比,366÷328=1.12,这就是发展速度,用百分数表示为112%,用倍数表示则是1.12倍。
而增长速度则是以相减和相除结合计算的动态比较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增长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 该指标基期数值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增长率;若是负值,则为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某地固定资产投资1994年比1993年的增长速度为:(366-328)÷328=0.12,用百分数表示则为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均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