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公司2010年1月份综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日,购进不需安装的生产设备,用支票结算设备款173800元(增值税可抵扣)。
2)1日,以电汇支付上月应付中全公司货款11700元。
3)2日,以支票支付上月欠交电费10000元(原已计入"应付账款")。
4)2日,收回上月应收大为公司的销货款100000元,存入银行。
5)2日,开出现金支票,预借采购部门龙兴到上海出差的差旅费1400元。
6)3日,向中全公司购入甲材料,向达明公司购入乙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杂费按重量分配,材料未到,开出支票。
7)3日,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收到旺和公司的货币投资300000万。
8)4日,拨付采购部门备用金5000元,开出现金支票。
9)4日,本月建造厂房,承包给红星建筑公司,双方协议工程总价款为200000元,以支票预付工程款100000元(计入"在建工程")。
10)5日,3日购买的甲材料8400千克、乙材料6000千克验收入库,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11)5日,报废车间设备一台,原值50000元,已提折旧48000元,转入清理。
12)5日,交纳上月未交增值税991700元,交纳上月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13)6日,以支票购买一项专利权1200000元,按5年摊销。
14)6日,向证券公司申请资金账号并划出资金50000元。
15)6日,完工入库A产品5000件,完工入库B产品5000件。本日向大为公司销售A产品7000件,单位售价443元,向华大公司公司销售B产品5000件,单位售价345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办妥款项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