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个体工商户,在国税局办的税务登记证(没领发票,柜员也没说每月交多少,怎么交)。第二天地税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了资料,过了一段时间打电话说要交税,协商了一个数目,也没说怎么交,什么时候交。后来店面关门结业,把国税注销了。(期间国税也没让我交税,注销时也没让我补交税之类的,办的很快,很顺利)后来地税给我打电话,我说国税注销了,他说地税也要注销,后来忙于其他事,也没理他。后来营业执照也注销了。请问有关专业人士,(是在国税办的执照,当时先去的地税,他说去国税办。)这种情况地税那还会把我登记在案吗,税款在没有累积在那?
非常感谢这位兄弟的回答,很详细,也很专业。
我店到关门已经有4个月了,当时去注销国税时没有给我任何东西,而且执照也注销了,我现在就直接去地税注销?
注销是一定会给你一个注销证明的。注销填表时基本都有你留存的一份。国地税局都有这个证明。你可以找他们要。我建议你去地税问下情况。不过你的店可能已经成为非正常户了。如此就比较麻烦了。可能有处罚才能转正常注销。把情况说明一下,因为没给你核定。顺利的话你就办手续。不顺利最多和现在一样。是否去问,您来决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税务登记证是在国税办的,后来有地税人员上门了解了下情况
追答上门了解情况也属于他们正常的工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就不用担心什么税款累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