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协议中没确定何时交易过户,是否认定我(买方)何时交易都可以,从法律上有没有一个时间限制?

如果我不办理过户,卖房者能否再卖(租)给他人

第1个回答  2012-02-12
你这话中隐含的用意可能有二,一是担心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间一长,会损害你的产权;二是你有出让该房屋的意思考量,因为过户是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的,因此,如果少一次中间过户环节,可节省一笔费用.不知所说对不?如果属实,应该告诉你,按照规定,你的第二种想法违反法律规定,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种逃避国家税费的行为,因此不可取;同时要提醒你,房屋等产权的取得,是以登记取得方式为要件的,一般物品所有权的取得是以交付为前提的,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双方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要求,合同即属于有效合同,但这不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房屋产权已经因此受让,必须通过房产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才行,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宣示所有权的.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但如果是房屋质量存在重大瑕疵,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决,否则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追问

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但卖方不退定金,我只能拖延交易,让对方退定金。所以我想问我最多可以拖延多长时间。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我只想要回定金

追答

定金法则相信你是知道的,如果发生违约行为,交付定金一方无权收回定金,收取定金一方需双倍返回。那么,现在是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你就必须具有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而且此理由必须是法律认可的,足以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其实也就是将违约责任,即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归属于对方,否则,你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因此强行解除就属违约,所交定金对方有正当理由不予退还。

第2个回答  2012-02-12
买方这样很吃亏的。双方沟通。没有时间的限制。如果业主把这房子卖给张三,张三到房产局去过了户,那打官司法律支持房产证上的业主。原业主最多赔偿你一点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12
不要只打自己的算盘,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笔账的。
由于产权不满5年要交营业税及个税就不急于过户,这样买家承担的风险很大。
如果这1-5年内房价涨幅很大,卖家完全有可能再将房屋卖于他人,因为此时的违约金已经远远小于房产增值的部分。╮(╯▽╰)╭
所以,不要光打自己的算盘,有一句俗话叫夜长梦多。
第4个回答  2012-02-12
卖方可以再买,但要对你承担违约责任。。。追问

因为卖房者的房屋有一点质量问题,我想终止交易,但卖方不同意退还定金,协议中并没有写明办理过户手续的具体时间,我是否可以无限期拖延办理过户的时间。

追答

你拖延对你没啥好处啊。。。你那定金还是退不回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