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写过户时间,买房人应怎么办

如题所述

    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注明房屋过户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对方不予协助,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支持的,因为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人必须承担的附随义务。

    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局凭协助执行通知书,就会给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了。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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