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主动辞职赔偿

新劳动法主动辞职赔偿

新劳动法规定,主动辞职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的经济赔偿金,是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支付。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公司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新劳动法规定,主动辞职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的经济赔偿金,是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支付。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公司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一)补偿时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1、工作一年=一个月;

2、6个月_工作年限<1年的,按一年算,即相当于补偿1个月工资;

3、工作年限<6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4、最多补偿年限不超过12个月,即就算工作时间超过了12月,也只能支付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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