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择期宣判一般多久

如题所述

刑事择期宣判并没有明确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开开庭审理,择期宣判的时间需要在庭审后的十多天乃至几十天才宣判。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送判决书给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一、刑事案件择期宣判适用的范围
刑事案件择期宣判适用的范围包括合议庭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当庭宣判容易激发矛盾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不宜当庭宣判的案件。合议庭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往往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难以作出决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因此不宜当庭宣判,也无法当庭宣判。而涉外案件、当庭宣判容易激发矛盾的案件不宜当庭宣判主要考虑实践操作因素。
二、刑事案件最长多长时间必须结案
1、审理一审的公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
2、审理一审的自诉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5、审理二审的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二个月。
6、审理再审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合同纠纷可以当庭开庭吗
合同纠纷案件可能会当庭宣判,也有可能会采取定期宣判方式。这主要看合同纠纷案件的复杂程度决定。法院判决有两种方式,一是当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没有法律规定合同纠纷一定会当庭宣判。
四、离婚第一次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8、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五、二审是择期宣判还是当庭审判
二审的时候,如果开庭审理可以维持原判,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择日审判再判决,具体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庭宣判是特例,择日宣判才是正常。无论二审、一审还是再审、如果当庭宣判、不需要择日再审判、只需要择日发判决书,当庭不宣判、择日直接拿判决书。
六、入室盗窃未遂多久结案
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七、法院简易程序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1、开庭前的准备:各人进场,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其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敲法锤,宣布开庭,简述案由,当事人,介绍审判人员,然后告知当事人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问当事人有没有要回避的,没有的就继续进入下一轮,有的要延期审理。
2、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读起诉书或原告读起诉状,原告有代理人的要读代理词,然后被告自我辩护,由代理人的要读辩护词或答辩词。接下来双方轮流举证,并就证据能否被采纳或其证明力大小互相辩论。
3、法庭辩论等双方都举证完了,审判长宣布结束法庭调查,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被告人或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会轮流发表对自己有利的对案件的处理意见,针锋相对,是整个审理中最精彩的部分。
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刑案)或双方当事人作最后发言。当审判长认为辩得差不多了,事实都辩清楚了,会结束法庭辩论,进行这一环。
5、合议庭退庭评议,讨论如何判案.这是秘密进行的。
6、当庭宣判或宣布定期宣判。宣布完了以后,审判长敲敲法锤,退庭。
八、择期宣判一般多久
1、择期宣判一般多久,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确定。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公开开庭审理,择期宣判的时间需要在庭审后的十多天乃至几十天才宣判。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送判决书给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九、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十、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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