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欠下几万元,老公打了欠条后无力偿还,租车公司现在来找我。大家觉得这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应由我承担呢!(车不是做为家用,是给别人用的)我应该怎样处理!
后来得知是租赁公司门店经理背着公司办理的!为了业绩提成先让老公开走的车,后再补交车钱!这是否算诈骗,如何取证呢!
现在与租赁公司沟通他们说用我的租车卡租的车,合同里规定不能转让别人开,说我违约在先!现在租赁公司已经不追究我们的债务了。开始每月扣门店经理的钱来填补公司的租金。(我猜想可能是:1·门店经理怕让公司知道会被开除自己垫上了。2,是租赁公司不愿意为了几万上法院找麻烦,让经理承担!)门店经理说老公打了欠条了,已经属于个人债务了与公司无关了!郁闷!
参考资料:欠条了,已经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