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转移,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有赔偿!
一般情况下把劳动合同转到另一家公司,有几种方式:
1、先解除原单位老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的,这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因公司改制、合并等方式过渡的是合法的。
这是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方式。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在一家企业连续工作年限,与自己有巨大的利益关系,包括以下几种:
1、休假期的长短
2、医疗期的长短
3、医疗期工资的比例
4、医疗救济金的比例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6、海外定居经济补偿金的多少
7、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多少
无论是协商终止原劳动合同或签订新劳动合同,都是需要经过劳动允许的,用人单位不可能单方面完成操作。
对于劳动者来说,这种情形影响最大的就是工作年限的问题。如果新公司答应继续计算之前的工作年限,或者原公司答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为了公司的发展或管理需要,可以配合的公司完成该项工作。
协商一致解除,是员工关系转移无法推进时可采取的较好处理方法,可以避免日后员工再去提请仲裁或起诉。但往往最后不同意转移的员工都是一些较难处理的员工,采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且在协商过程中容易因一些谈话内容不当反而造成对企业不利的影响,因此企业在与员工协商时,应注意协商的技巧,尤其注意谈话内容及风险的把控,并结合不同意转移员工的具体情况以及企业的成本而采取相应的应对。
为了使员工劳动关系顺利转移,除了本企业内部的宣传外,接收企业友好的态度和优良的福利待遇也会成为促成员工关系转移的另一关键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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