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唐宋时期,斗拱与梁、枋紧密结合,共同承担着传递梁的荷载至柱身以及支撑屋檐重量的功能,同时增加了出檐的深度。
2. 到了明清时期,斗拱的作用转变为突出梁、柱、檩的直接结合,减少了斗拱的层次,使其主要成为柱网和屋顶构架间的装饰性构件。这种变化不仅简化了结构,节省了木材,还实现了获取更大建筑空间的的目的。
3. 唐宋与明清建筑的斗拱在以下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唐宋建筑具有明显的屋脊曲线、屋面曲线和檐口曲线,呈现出动态美;而明清建筑的这些曲线则不明显。
(2)唐宋建筑的屋顶部分在立面高度中所占比例较小,出檐深远,整体显得轻盈;相比之下,明清建筑的屋顶部分所占比例增大,出檐较小,整体显得更为端庄。
(3)唐宋建筑的斗拱具有明显的结构功能,每个开间的斗拱数量不多,但构件尺度较大;而明清建筑的斗拱结构功能减弱,装饰性增强,开间内的斗拱数量增多,构件尺寸相应减小。
(4)唐宋建筑的檐柱常见侧脚、生起等做法,柱子多有收分;而明清建筑中这种做法较少见。
(5)其他构件的细节也有所不同,例如唐宋时期常见月梁而明清时期少用,唐宋时期柱子断面形式多样(如多边形、圆形)而明清时期以圆柱为主。唐宋建筑中还常见叉手、托脚等手法,而明清时期则少有使用。唐宋建筑的大额枋断面高宽比大于1,而明清时期则接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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