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命科学应不应该重视伦理,为什么

如题所述

应该重视
  生命科学是研究生命现象和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生物技术迅猛发展,解决了许多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在中学生物学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容易简单地认为:只有科学技术的发展才会有人类文明的进步,甚至直接认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就是科学技术的进步;认为科学技术几乎具有无限的社会和文化功能,相信唯有科学才是解决所有科学问题与社会问题的唯一良药。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生物多样性的下降,生物资源的锐减,温室效应,生物武器的制造,克隆技术的滥用等问题接踵而至。而这些正需要我们从另一角度,即用生命伦理学的观念来进行思考,并以此来规范人类的行为。
  生命伦理学一词来源于两个希腊词bois(生命)和ethike(伦理学)。美国科学家波特首次提出了“生命伦理学”,并认为:生命伦理学是利用生命科学以改善人们生命质量的事业,同时有助于我们确定目标,更好地理解人和世界的本质,因此它是生存科学,有助于人们对幸福和创造性的生命开处方。莱克在其主编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指出:生命伦理学是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中人类行为的系统研究,用道德价值和原则检验此范围内人的行为。”由此我们看到,生命科学与生命伦理学紧密相联,但生命科学是解决“能够”或“不能够”,而生命伦理学是解决“应该”或“不应该”的问题。如人类的人工授精,生命科学解决与之相关的生物技术的问题,而生命伦理学所解决的是人工授精应不应该满足某些人(如不孕症患者)的要求,包括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伦理问题:如血缘关系(社会学、生物学父母、生物遗传与社会赡养的亲子观),未婚女子人工授精,孩子及供精者的权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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