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帮一亲戚在信用社担保贷款3万元(连带责任),当时说一年后会还。一年后我问他,他说还掉了。2009自己年到银行办贷款发现其没还,本息近6万元。便催其还款,其以各种理由拒绝。2010年接到县公安局通知,才了解到贷款人使用的是假身份信息贷款,我蒙了。我一直催其还款,现在一直未还,2013年其因另一个案子获诈骗罪被抓判刑。我做为担保人银行一直有个不良记录,请问本案中,我是否该替其偿还贷款?该如何保障自己权利?
如果我替其还款,我起诉他后,钱也追不回来,因为他在服刑,到处是欠款,还有父母及三个子女要养,就现在的本息计算,我也无力为其还款。
还有他是贷款诈骗属实的话,担保人是否还有替其还款的义务?
现在离贷款到期日已8年,银行未要求担保人为其还款,担保人是否还有连带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