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女方是被告,女方应该做什么

如题所述

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女方是被告,女方可以提出答辩状。处理好财产分配和子女的抚养权。如果不想离婚,应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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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6
  女方在接到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应该书写答辩状,并提交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同时,女方如果不想离婚,应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如果女方想离婚,需要提交关于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07
1、接收法院的传票等,积极应诉
2、通读起诉状,了解对方诉求和证据,提交答辩状,积极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3、按时出庭,陈述自己的立场和观点
第3个回答  2017-02-13
女方用不着这些东西
等着就是了
实际上两个人都是协商就好了
多了也是真的没有意义
第4个回答  2016-11-05
应诉就可以的。离婚一般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孩子 的抚养权,你可以准备有关于这两件事宜的因素。关于这类离婚方面的问题,推荐你百度【法律咨询贴吧】,去找婚姻家庭的律师 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