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优点有哪些?

如题所述

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优点有这些:
1.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是原则上依据犯罪的同类法益对犯罪进行分类,总体上依据各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对类罪进行排列,大体上依据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具体犯罪进行安排,我国基本上是按由重到轻的顺序进行排列,基本上依据犯罪侵犯的主要法益对犯罪进行归类。
2.我国《刑法》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各国《刑法》对于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分类,不仅标准不同,而且繁简不一。

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有利于把握各类犯罪的性质、特征和社会危害程度,便于司法机关正确定罪量刑。

2.《刑法》分则各类犯罪的排列顺序,基本上按照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

在对具体犯罪进行科学的分类基础上,恰当合理地排列各类犯罪,同样是建立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3.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罪名的排列,一般也是按照各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并适当考虑各罪之间的关系,基本上从重到轻依次排列。

《刑法》分则在安排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犯罪排列时,首先考虑的是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如《刑法》分则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分别规定在各章之首,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在各章中的社会危害性往往最大,而将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威胁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强迫职工劳动罪、侵占罪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规定在各章的后面。但是,具体犯罪在各类犯罪中的顺序并不是绝对按照各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进行排列,《刑法》分则同时还相应考虑了具体犯罪之间的内在关系。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在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非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后规定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社会危害性显然较大的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却被规定在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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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1
亲亲 您好 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是原则上依据犯罪的同类法益对犯罪进行分类,总体上依据各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对类罪进行排列,大体上依据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具体犯罪进行安排,我国基本上是按由重到轻的顺序进行排列,基本上依据犯罪侵犯的主要法益对犯罪进行归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行为分为十类,每一类为一章。概括起来说,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1) 从分类标准上来看,原则上是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既反映了每一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符合人们需要认识各类犯罪的不同危害性质的要求,也有利于理解惩治各类犯罪的立法精神,贯彻区别对待的政策。但是,以同类客体为标准也不是绝对的。有些犯罪划分为一类,是考虑到其他因素。例如,把军人违反职责罪规定为一章,主要考虑其主体为现役军人,有其特殊性。
(2) 从排列顺序上看,无论是类罪的排列还是各类犯罪中具体犯罪的排列,原则上都以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由重到轻排列。类罪的先后排列顺序所表明的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从总体上而言的,并不意味着排在前面的类罪中的每一种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都大于排在后面的类罪中的所有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过失犯罪,就显然轻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各类罪中的具体犯罪也大体上是根据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并适当考虑犯罪与犯罪之间性质是否具有近似性,基本上由重到轻依次进行排列的。当然,各类犯罪中每一种具体犯罪,并非是绝对按照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进行排列的,有的考虑了犯罪与犯罪之间性质是否具有近似性,兼顾罪与罪的性质和相互间的逻辑联系。
(3) 对于复杂客体的犯罪,依据犯罪的主要客体进行归类。复杂客体的犯罪是指侵犯了两种以上的合法权益的犯罪。对于这类犯罪,刑法分则是根据该犯罪的主要(较为重要的)客体将其归人不同的类罪中的。如抢劫罪既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但立法者不可能在侵犯财产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两章中对抢劫罪同时作出规定,因而根据该种犯罪侵犯的主要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将其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将合同诈骗罪归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而没有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第2个回答  2022-12-21
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有哪些

1.我国《刑法》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各国《刑法》对于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分类,不仅标准不同,而且繁简不一。

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有利于把握各类犯罪的性质、特征和社会危害程度,便于司法机关正确定罪量刑。

2.《刑法》分则各类犯罪的排列顺序,基本上按照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

在对具体犯罪进行科学的分类基础上,恰当合理地排列各类犯罪,同样是建立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3.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罪名的排列,一般也是按照各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并适当考虑各罪之间的关系,基本上从重到轻依次排列。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根本上说,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我国刑法分则体系具有与西方国家刑法分则体系的不同特点:  (一)原则上以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标准,将犯罪分为大类,形成刑法分则的十章。以同类客体为标准,不仅便于将全部犯罪作较细的分类,而且符合人们认识各类犯罪的不同危害性质的要求,也有利于理解惩治各类犯罪的立法精神,贯彻区别对待的政策。
  (二)各类犯罪的排列顺序,大体上是按照各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质和程度,由重到轻的顺序排列而成刑法分则的体系。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关系我国各族人民最根本的利益,是危害性最严重的犯罪,故排在首位。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犯罪,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故排在第二位。
但也不能绝对化,如最后三章的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并不小于前面的罪章,为了把职务犯罪集中排列便于适用。 
第3个回答  2022-12-21
亲亲您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是原则上依据犯罪的同类法益对犯罪进行分类,总体上依据各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对类罪进行排列,大体上依据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具体犯罪进行安排,我国基本上是按由重到轻的顺序进行排列,基本上依据犯罪侵犯的主要法益对犯罪进行归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1.我国《刑法》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各国《刑法》对于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分类,不仅标准不同,而且繁简不一。

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有利于把握各类犯罪的性质、特征和社会危害程度,便于司法机关正确定罪量刑。

2.《刑法》分则各类犯罪的排列顺序,基本上按照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

在对具体犯罪进行科学的分类基础上,恰当合理地排列各类犯罪,同样是建立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3.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罪名的排列,一般也是按照各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并适当考虑各罪之间的关系,基本上从重到轻依次排列。

《刑法》分则在安排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犯罪排列时,首先考虑的是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如《刑法》分则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分别规定在各章之首,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在各章中的社会危害性往往最大,而将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威胁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强迫职工劳动罪、侵占罪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规定在各章的后面。但是,具体犯罪在各类犯罪中的顺序并不是绝对按照各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进行排列,《刑法》分则同时还相应考虑了具体犯罪之间的内在关系。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在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非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后规定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社会危害性显然较大的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却被规定在其后。
第4个回答  2022-12-21
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有哪些

1.我国《刑法》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各国《刑法》对于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分类,不仅标准不同,而且繁简不一。

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有利于把握各类犯罪的性质、特征和社会危害程度,便于司法机关正确定罪量刑。

2.《刑法》分则各类犯罪的排列顺序,基本上按照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

在对具体犯罪进行科学的分类基础上,恰当合理地排列各类犯罪,同样是建立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3.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罪名的排列,一般也是按照各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并适当考虑各罪之间的关系,基本上从重到轻依次排列。

《刑法》分则在安排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犯罪排列时,首先考虑的是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如《刑法》分则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分别规定在各章之首,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在各章中的社会危害性往往最大,而将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威胁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强迫职工劳动罪、侵占罪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规定在各章的后面。但是,具体犯罪在各类犯罪中的顺序并不是绝对按照各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进行排列,《刑法》分则同时还相应考虑了具体犯罪之间的内在关系。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在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非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后规定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社会危害性显然较大的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却被规定在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