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对我下毒手,我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我的权益

我和我老婆刚结婚5个月,我很珍惜我的婚姻,对她也可以说相当的迁就.家里的家务我是全包了.她是一点都不做的,但是在2个月前我发现她有了网恋外遇,第一次我原谅了她,后来她又继续再次被我发现,我当时打了她。她离家出走了,后来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我们和好了。但是过了几天我们没有发生矛盾她又开始离家出走,我就没有再过问她,最后在她第4次出走回来,我就问了她去的地方和谁在一起,我要去查证,我查出了她的电话记录清单上和外地一个陌生男子的联系相当频繁,并且从电话清单上显示她出走的地方和那名男子是同一个城市,我让她给我解释。她什么也不说,我感觉她又要出走,就把她电话和身份证扣了,以为这样她就不会跑了,结果她第二天还是出走了。以前出走是2-4天就回来了。但是这次出走就是一个月。还把家里的存款带走了.她回来后给我电话联系,叫我去我们以前爱去的茶楼谈离婚的事,我没有同意,我建议换个地方,她同意了。我去后她已经先到了,在一个敞开的小包间等我了,我们开始谈离婚的条件。她提出的条件很苛刻,我不同意,告诉她今天我们谈不好了,以后再找时间谈。当我准备走的时候,她马上来把我拦住,同时从隔壁冲进来4名男子对我进行了殴打,我头部严重受伤,满脸的血。那4名男子对我殴打完后,在我老婆的带领下就跑。我爬起来就追了出去,结果打我的人跑了,我老婆坐上了出租车正准备离开,就被我追上来拦下。围观的人立即报警了。在派出所民警询问时,她一口否认她认识打我的人。后来民警告诉我,他们都认为是我老婆喊的人,但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她认识打我的人,所以只有把她放了。后经过医院检查,我头部两处伤口缝15针,其他部位就是挫伤。内伤没有。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我下毒手,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来离婚,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怎么样主张我的权益,请朋友们给我点意见。谢谢!!
我现在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在我老婆的过错行为上没有直接证据.就是拿她没有办法.

首先,在无法确定你伤情的情况下,这至少是一起严重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应该立案查处。如果通过伤情鉴定,你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程度,则本案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了,公安机关应该按照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对本案予以侦查处理。
其二,你妻子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他人的行为,如果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你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该判决离婚。在判决离婚时候,由于她本身具有过错,不可能夫妻在共同财产分割等房方面对其照顾,应该是均等分割。
其三,对于这样一起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治安甚至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负有调查的责任。你应该督促公安机关对案件予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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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0-17
此事应该先报警,后做鉴定,由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调查,可动用相关侦查措施,应该是很简单地就可以查清事实,对于此问题,你可主张实际行为人包括你妻子来赔偿。另外,对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07-10-17
你没有证据怎么告她啊,现在是讲证据的"法制社会",如果没证据,就是杀人放火也得放人啊,上诉也没用,你先想想有没有什么重要得证据可寻,如果实在没证据,对这种女人也没什么好说得了,以毒攻毒,出口恶气让她滚蛋,老兄,你也是走社会的人,她可以叫人,你也可以叫兄弟啊,这种恶人确实让人发指....

额..刚才没看清楚啊,对不住,你是要法律离婚,只要她也同意就可以签离婚书离婚了,不过,财产要对半分...有点亏,你有没有好的朋友,一定要真正的挚友才行,叫他们造几张你向他们借钱的字据,金额写多点,这样离婚时债务就要平分,所以可以尽量多拿点,当然这个朋友很重要,如果他把借据当真就完了...
最后希望你能够拜托这段不幸的回忆吧...
第3个回答  2007-10-17
在派出所民警询问时,她一口否认她认识打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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