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一套二手商品房,交易价格26万。我和卖方协商好先付15万,卖方把房产证压在我手上,等过2年后房产证满5年再过户,同时双方签署协议,写清楚“由于无法一次性付款,双方约定先付15万给卖方,剩余11万2年还清,到房产证满5年后房款付清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问,这样风险会很高吗?
你说的中间人一般是对方什么人呢?不好意思,再问一下,第一次操作!
追答从法律意义上讲,中间人是与双方都无直接亲属关系的其他人。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前,无权无任何条件再将该房屋售卖他人或作任何处理交易。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过户到乙方名下时该房屋没有其它产权债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签订本合同办前办妥。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这样在合同里约定清楚也不行?
追答如果真打起官司来你还是被动.除非找中间人.也就是中介公司.也许会安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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