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从商朝开始,国家就开始对食盐进行增税,使之成为国家最重要的赋税来源。
不过在汉武帝之前,民间百姓其实也可以卖食盐,所以并不存在贩卖私盐这种说法,只有合法和不合法之说。换句话说,只要向国家交税,就是合法,否则就是不合法。
但是,等到汉武帝执政时,他为扩充财力打击匈奴,于是开始实施盐铁官营制度,不再允许民间百姓和诸侯王贩卖盐铁,只能由中央政府独家制造和出售。
从此,百姓购买食盐和铁器,就只能找官府、或者官府指定的机构,而此后政府就一直独家垄断掉这两个行业。
大家也知道,官府垄断某个行业后,其弊端也是非常显著的,那就是价格从此由官方说了算。
本来,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食盐所定的价格,其实是在大多数百姓都能够接受的范围内,毕竟这是生活必需品,如果大多数人都买不起,肯定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但问题是,很多地方的官员也想要捞一笔油水,加上有些人为成为官方指定的卖盐机构,肯定会对各个官员进行大笔的投入,而等到他们拿到这个卖盐的许可牌照后,肯定要以赚大钱为目标,这样层层盘剥下来,最后很多地区的食盐卖到老百姓手中时,就几乎快成为天价。
在这种背景下,贩卖私盐就开始大规模的兴起,但是由于贩卖私盐是在动官府的奶酪,严重的话甚至会对国家的盐税收入造成影响,所以各个朝代对贩卖私盐的处罚都是非常严厉,比如五代十国时,贩私盐一斤就会被处死,即便作为法律最宽松的宋代,贩卖私盐达到十斤,也会被处死。
也正因为贩卖私盐的风险太大,所以咱们现在有些人就觉得,他们为什么不贩卖咸鱼呢?按理说咸鱼也可以达到和食盐同样的效果。但其实呢,这个问题就和傻子皇帝司马衷的那句“何不食肉糜”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我们现在看来,咸鱼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物品;但是在古代,咸鱼却是货真价实的高档奢侈品,至少对于广大底层百姓来说。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咸鱼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海里面的鱼,它只要晒干后就是咸鱼,不需要特意用食盐腌;另一种是河里面的鱼,需要用大量食盐腌制后晒干,才能成为咸鱼。
对于第一种咸鱼,不要说是在古代,就是咱们现在,它的价格都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亲民价格,古代的价格自然就更不用说。因为,凭古代的捕鱼技术,想从大海里面捕捞出源源不断的鱼,显然是非常困难,这也就决定这类咸鱼在市场上绝对是奢侈品,广大百姓根本无福消受。
对于第二咸鱼,成本也很高,因为腌制一条鱼需要耗费大量的食盐,所以它的价格自然也不会太低,对于大多数底层百姓而言,如果他们手中的钱可以买得起这种腌制的咸鱼,那还不如直接找官府去购买食盐,这样显然更划算,对他们也更有价值。
从这层意义上说,贩卖咸鱼其实并不会有什么特别高的利润,因为它的成本太高,广大底层百姓根本买不起,至于那些有钱的达官贵人则根本不需要,因为人家不缺盐,甚至都可以直接吃到新鲜的海鱼,又有几个人会特意买你这个臭咸鱼。所以历朝历代,并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干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