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怎么计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做的会计分录的话,那么要区分外购产品和自产产品。

外购产品用于非货币性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产品视同销售,销售价格以同一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计提的时候 :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外购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然后自产产品的话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通过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公司投资、经营方面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不至于导致公司利润虚增。投资者还可通过不同时期的比较,看公司的发展前景,调整投资结构。

扩展资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销售商品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但并不需要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非货币性福利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要求,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货币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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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30

分为外购产品和自产产品。

外购产品用于非货币性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产品视同销售,销售价格以同一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计提的时候 :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外购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然后自产产品的话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我国福利现状

我国社会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社会福利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但毋庸讳言,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社会福利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还很突出。

要实现社会福利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就必须使社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如果脱离发展实际和财政能力一味提升福利水平,不仅难以持续,还会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终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处理好福利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短期福利与长期福利等关系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建立健全与我国国情国力相适应的福利制度,逐步提升福利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货币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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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需要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如果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所以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在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同时,要区别自产货物和外购货物贷记相关科目,同时结转产品的销售成本。其他非货币性福利也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17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做的会计分录的话,那么要区分外购产品和自产产品。
外购产品用于非货币性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产产品视同销售,销售价格以同一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计提的时候 :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外购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然后自产产品的话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通过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公司投资、经营方面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不至于导致公司利润虚增。投资者还可通过不同时期的比较,看公司的发展前景,调整投资结构。
扩展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销售商品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但并不需要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非货币性福利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要求,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个回答  2023-09-08

1.非货币性福利(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2.非货币性福利(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