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0-24
公共设施致人损害,确是出于公园物业的过错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是受害人自己过错造成的,物业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出于意外事故,那么双方都无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物业公司可以给予受害人一定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6
法律分析
不一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共设施导致他人损害,确实是出于公园物业的过错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是有证据证明是受害人自己过错造成的话,那么物业就不承担责任不用进行赔偿。如果小区公共设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是出于意外事故的话,那么双方就都无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物业公司可以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以说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07-11-06
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及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该物业管理公司赔付原告人经济损失1万元。因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