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3日中午在饭店吃饭,饭后一家三口人都上吐下泻,去医院住院输液,诊断为食物中毒。第二天早晨七点打电话向防疫站举报,防疫站派人来了解情况。因为当时急于抢救,未保留呕吐物排泄物等,防疫站20多天后口头答复,不支持我们食物中毒的举报。后找到消费者协会,消协建议我们协商解决,但饭店方面很不配合,老板一直不露面。我们现在持有饭店发票、医院病历以及化验证明,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给出饭店吃饭食物中毒维护合法权益的四种方式:
1、双方协商和解。但这前提是饭店一方愿意配合,这需要双方能够在平等倾听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这是最和缓的方式,也是最圆满的方式。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对饭店一方实施一些压力,例如舆论压力。说话如果没有办法沟通的话,可以将此事曝光到当地的电视台和曝光给一些娱乐媒体。
3、到工商局的消费者权益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如果在饭店吃饭造成了食物中毒,那么饭店的卫生状况和食品安全状况是有待考察的,可以提请工商局的有关部门对饭店进行调查。如果投诉成功的话,饭店会接受调查,并对你进行赔偿。
4、当饭店既不愿意协商,也没有办法通过舆论媒体解决,更不接受工商局调查的时候,可以使用上文提到的两类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饭店方面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