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是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间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此原判不执行是什么意思

2、死刑犯再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意思?人都死了,不有没有什么政治权利可言吗,那为什么还要剥夺?

3、杀人犯在杀人后自己也死了,那其家属还需要付给受害者赔偿吗?为什么?

1.比如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如果没有发生相关情形,在缓刑期满之后前面的这三年就算了,不用再把你关起来了。
2.刑法规定死刑无期徒刑的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第一,确实是没有。。但是理论上还是有。。第二,政治权利还包括出版、担任国企领导一类事实上还是存在的权利,这些在死之前那几天就不能用了。。
3.如果“杀人犯”是未成年人,那爹妈或者其他监护人还是要赔。如果是有独立财产的成年人,家属在遗产范围之内“赔偿”,实际上就是用死者的遗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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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8
1.不执行就是不用再蹲监狱了,视同蹲完了。
2.比如有遗作就不能再发表了……
3.若他还有遗产,应当依法赔偿被害人
第2个回答  2012-02-28
1.就算服刑结束了
2.其近亲属还有行使的可能
3.如果杀人犯自己有财产的话,赔偿;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