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肚子不舒服,拉肚子,然后在主管请假不批,点了外卖,准备叫外卖员,帮忙买药?

今天上班肚子不舒服,拉肚子,然后在主管请假不批,点了外卖,准备叫外卖员,帮忙买药,害的白高兴一趟,那个药一直没有到?

如果确实如你所说,身体不舒服,不能坚持上班,可以直接跟主管请假,如果主管不批的话,可以再更高一层的经理去请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还是自己保重自己身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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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8
这种情况你可以直接找更高一级领导,挣钱虽然重要但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其次你叫外卖让外卖员帮忙买药这不是他的本职范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第2个回答  2020-07-08
首先,平时要学会跟主管打好关系,这样有事请假就会容易很多。到目前看,你们关系并不怎样,但是,你确实肚子不舒服,无法进行继续上班,可以再次好好诚恳跟领导再次反映,并录音下来,如果他还是不批准,那么你可以先去看病,找医生看,让医生开证明和发票,这样,你领导也不能把你怎样!如果他强制扣款或许其他惩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其实,一般有发票和病例证明,领导都不会怎样的。但也不排除有些人品很差的主管,那么你可以通过劳动法维护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你入职时已经建立,是受劳动法规法律保护的。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向你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3.你已经请假了,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扣发你的工资的,现在扣发你的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的。4.如果单位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你支付劳动报酬。 5.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察大队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6、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入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但是有一年的仲裁时效的限制。
第3个回答  2020-07-08
直接坐主管的旁边立马解决。
第4个回答  2020-07-08
肚子不舒服又请不了假叫外卖员帮你买很好啊!多补点钱给外卖员,让他多跑两个药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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