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环评证撤消是不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盖章就直接可以撤消吗?请问环评证撤销不需要单位盖章吗?

请问环评证撤销不需要单位盖章随便可以去撤销吗?

环评证书的撤销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盖章的,只要你带着你们单位的有效身份证明,去到当地的环境评估委员会就可以撤销。
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环评审批现在仍保留属于行政许可的规定。因此,对于该情况,你局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因此,你局可以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对环评进行撤销。目前对于如何撤销行政许可并无具体规定,参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相关规定,你局可按立案,进行调查取证,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告知被许可人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并告知其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下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告知其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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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2
答案是: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