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请退税,请问个税申报表中免税收入和费用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因此,您具体计算如下:

减除费用=143478.02×20%=28695.60 元

稿酬所得免税部分=143478.02×(1-20%)×30%=34434.72 元。

拓展一下:哪些免税收入应并入综合所得呢?

1、稿酬所得免税部分

取得该所得的纳税人按稿酬所得×(1-20%)×30%在对应栏次填列。

2、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的规定,享受该优惠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科技人员的任职单位必须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或高校。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科技人员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取得类似奖励无免税优惠。

(2)单位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应将当期现金奖励收入金额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全额计入“收入额”列,同时将现金奖励的50%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免税所得”列,并在备注栏注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字样,据此以“收入额”减除“免税所得”以及相关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并申报个税时,如果仅将扣除免税部分之后的金额与工资合并申报,不仅违反上述政策要求,同时也会导致本单位的残保金缴纳金额出现错误,福利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金额也可能出现错误。

3、外籍个人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

按照《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2019年至2021年期间,外籍人可以选择个人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也可以选择上述支出以专项附加形式扣除。但从2022年开始,均需按专项附加扣除形式税前列支。

同样在实务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发放时,支付方应参照上述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优惠操作模式,在平时进行个税申报时,应将上述符合免税条件的补贴全额并入当期工资收入,同时将免税补贴全额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免税所得”列。

若未按此申报,同样也会导致本单位的残保金缴纳金额出现错误,福利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金额也可能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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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为收入额,免税收入即为扣除20%费用之后的收入金额,费用就是所扣除的费用金额。
第2个回答  2021-03-02
免税收入是指免除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收入,一般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实行的,例如出口免税等;费用一般是指各项支出。
第3个回答  2021-03-03
个税的免税收入比如你是农民,你卖出去的初级农产品就是免税收入,经过加工的就不是了。个税一般来说没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