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把售楼款存入指定账户,房管局须承担什么责任?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章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中提到的商品房预售款(我指的是首期款和预购人向银行的按揭贷款,即商品房的全额预售款)的收存房管局是怎样实施监管的?如房管局监管不力,导致烂尾楼,房管局须承担什么责任?

第1个回答  2011-10-31
烂尾楼和房管局没有直接关系。要是能追究房产局的责任,当年北海等地那么多烂尾楼,早该把房产局赔垮了!追问

有些地方是没有执行资金监管,但有执行资金监管的地区,房产局是有监管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1-11-12
本条例:本第四十四条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