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纳税标准

如题所述

一、重庆个人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扣除标准起征点未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二、最新工资扣税标准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将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将适用新的政策。
      新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8年10月1日起先实行个税起征点5000元每月和综合所得使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而综合所得包括了4项劳动性所得,分别是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20年工资扣税标准为:工资纳税金额=(工资所得-五险一金-专项扣除金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张某10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是12000元,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共2000元后,则张某10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12000-2000-5000=50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10%-210=290元。又如举个例子,赵某在2018年10月份取得工资12000元,缴纳各项三险一金1100元。按照现行税法,每个月需要交税925元,而税法修改后,只需要交税380元。具体如下:
      (1)适用新的工资扣税标准(5000元)和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100(三险一金)-5000(基本减除费用)=59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900*10%(税率)-210(速算扣除数)=380元
      另扩展:同时提醒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12月31日过渡期内,工薪所得还不能扣除新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费用。
      (2)如果按照旧的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100(三险一金)-3500(旧的基本减除费用)=7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7400*20%(旧的税率)-555(速算扣除数)=925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