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办工作职责

如题所述

学校招生办工作职责如下:

一、编制、审定年度招生计划

会同发展规划部、教务部,依据省教育厅规划处下达的招生指标,参考各省生源情况,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建立与招生所涉各省、市的有效联系,确定在这些省市招生计划的可行性。调整、审定年度招生计划,上报省教育厅规划处。

 

二、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遵照各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招生章程。负责收集各种相关资料,编辑、印制招生宣传手册。负责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各地生源较好的中学寄发招生宣传资料。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咨询电话、来信、来访。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准确地传播学校的招生信息。

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宣传工作

会同相关院系确定艺术类招生考点及考试方式。负责考点建设;安排考试的时间、地点。协助相关院系做好艺术类招生宣传工作。协助组织、监督艺术类专业考试。建立完善的考生电子本档案;负责打印、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

四、招生录取工作

认真学习招生文件,领会招生政策,遵守招生规章制度,依法招生。准备招生所用的各种表格和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录取登记表,阅档登记表,退档登记表,调剂申请表,行李标签和入学须知等。认真参与各省的网上招生模拟演练。录取时尽可能与每位考生联系,努力提高报到率。

  

五、开展招生后续工作

整理录取信息,初步汇总录取情况,向学校各部门提供新生名册。收集新生反馈信息,预测新生进院的具体人数,向有关部门汇报。协助教务部做好新生编班工作。负责新生数据的录入、统计,并编制各种分析性报表。根据招生计划、录取情况和实际报到情况,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报告。负责提供“新生奖学金”获奖建议名单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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