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断交了怎么补

如题所述

__1.中断补缴

自参保当年起,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中断年度补缴,补缴中断年度的保费不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举例:王某于2011年办理参保,但2014年、2015年未缴费,可以在待遇领取年龄之前任意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2.一次性补缴

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参保人员自2011年参保起逐年缴费至60周岁,可自愿在待遇领取年龄之前任意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一次性补缴不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3.提档升级

参保人员年度内可自愿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可在县税务局办理缴费。

举例:王某今年1月缴费200元(政府补贴40),个人账户到账合计240元。因个人经济条件宽裕,今年7月想提档至最高档次8100元(政府补贴200),那么张某只需再补缴7900元即可,个人账户到账合计8300元。200(1月缴费) 7900(档次差额) 200(政府补贴)=8300元。

对于参保人员想提高过去已缴费年限的缴费档次,须在待遇领取当年待遇申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提档升级手续。提档升级过去已缴费年度的保费不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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