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我们刚在合肥定了一套房,付了2W元定金.本来打算周末去签合同付首付.可是却听说合肥有两个别的楼盘的开发商因为资金断裂,跑了.……我有点担心我们开发商会不会跑。我该不该去签合同呢?如果跑了,我的钱还能收回来吗?

买了房子开发商跑了,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3、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

4、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_

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若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则会造成开发商对购房者不能履行责任的情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16

开发商跑了后,建议及时起诉处理,具体事宜详询律师。

一般地方政府会接手处理,毕竟一个开发商影响到的家庭非常多,一般情况下房子会被银行收回,拍卖,新的开发商接手,你的房子还会回来的。

也可按照按下面的方法寻求解决:

    购房者可先前往工商行政部门查询该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若开发企业已进行了合法注销,那么购房者可持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因为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

    购房者可以在破产期间凭借购房合同支付证明进行债权登记,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房地产开发商是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体的企业,它们通过实施开发过程而获得利润。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 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地产开发商

第2个回答  2018-08-03
一般是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已经备案的合同,是开发商已经具备的出售房屋的资格,不属于诈骗的,开发商跑路属于躲避民事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0
开发商跑了 没事
一段时间后 房子会呗银行收回 拍卖 新的开发商接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1-09
这种事情是无法预料的,一般来说,大得规范的开发商跑路的成本太高(比如一些知名企业),可能性就小或者没有。如果太小的可能性或许会大一些。你可以了解一下开发商的一些公开资料,到工地询问一下看看资金流是不是还能保证,是不是很长时间拖欠人家的工程款,从侧面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