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的基本结构是什么?

如题所述

以研究行为目标著名的马杰(Mager)在1962年提出,一个教学目标应包括行为、条件、标准三个基本要素。在教学设计的实践中,人们认为有必要在三要素的基础上,加上教学对象的描述,于是形成ABCD教学目标编写模式。

  A——对象(Audience):教学对象
  B——行为(Behavior):通过学习后能做什么
  C——条件(Condition):上述行为发生的条件
  D——标准(Degree):合格行为的最低标准

  (1)对象的表述

  教学对象是教学目标的构成要素之一。教学目标分析与设计的工作由教师来做,但阐述的应该是学习者学习之后的结果,是学生在教师与同伴的帮助下,利用资源和工具学会了什么,默认行为主语是“学生”。 如“小学三年级上学期的学生”、“参加在职培训的人员”等。

  (2)行为的表述

  行为是教学目标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明确、具体的目标有助于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学习过程中及时了解是否达成目标,以便及时调整策略。常用的方式是用行为动词和动宾结构短语表述学习的结果。最好不用“了解”“学习”“理解”“培养”等抽象含糊的动词,而使用“解释”“说出”“给······下定义”“分析”等具体的行为动词。例如“理解课文如何围绕中心思想取材”这一目标表述比较含糊不好判断,可以改为“学生能依据课文的自然顺序列出文中记叙的主要事件,并说明它们是怎样表达中心思想的。”

常用的编写教学目标行为动词
  (3)条件和标准的表述

  条件指的是行为产生时所需的条件,包括环境因素、人的因素、设备因素、信息因素、时间因素、问题明确性因素等。标准是行为完成质量可接受的最低衡量依据,表明了行为合格的最低标准。它们是行为目标中的可选部分,为后续判断是否达到目标提供判断依据。但是有时条件和标准很难区分,例如“3分钟之内”既可以认为是条件的描述,也可以认为是标准的描述。一般情况下教师不需要刻意区分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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