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人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是X?
X代表数字10。X是罗马数字,不是英文字母。
作为尾号的校验码,是由号码编制单位按统一的公式计算出来的,如果某人的尾号是0-9,都不会出现X,但如果尾号是10,那么就得用X来代替。
如果用10做尾号,那么此人的身份证就变成了19位,而19位的号码违反了国家标准,并且中国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也不承认19位的身份证号码。Ⅹ是罗马数字的10,用X来代替10,可以保证公民的身份证符合国家标准。
扩展资料:
校验码的作用
防伪作用
身份证加入校验码后,加大伪造身份号难度。没有校验码,前面17位都是可以编造,而且随时可以编造,校验码是通过复杂公式生成的,一般人就无法编造了,要使用软件工具了,减少一部分的假冒身份证号。
防止错误
使用身份证的传输多了,难免会写错。比如你在写身份证号410103 1989 02 29 193时候容易出现写错一位,如410103写成410102,但是系统发现不了你写错了。有了校验码,410102的校验码和410103的校验码不一样,系统会检出错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号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阿拉伯数字10的意思。
我国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
其中,校验码(身份证最后一位)是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按照ISO7064:1983.MOD11-2校验码计算出来的检验码。
其取值范围是0至10,当值等于10时,用罗马数字符X表示。
校验码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校验计算机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前17位数字是否正确。其计算方式如下(以某号码为【53010219200508011X】的男性居民为例:
1、将前面的身份证号码17位数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从第一位到第十七位的系数分别为:
7-9-10-5-8-4-2-1-6-3-7-9-10-5-8-4-2。即:(5*7)、(3*9)、(0*10)、(1*5)+(0*8)、(2*4)、(1*2)、(9*1)、(2*6)、(0*3)、(0*7)、(5*9)、(0*10)、(8*5)、(0*8)、(1*4)、(1*2)
2、将这17位数字和系数相乘的结果相加。
即(5*7)+(3*9)+(0*10)+(1*5)+(0*8)+(2*4)+(1*2)+(9*1)+(2*6)+(0*3)+(0*7)+(5*9)+(0*10)+(8*5)+(0*8)+(1*4)+(1*2)=189
3、用加出来和除以11,得出余数。即189除以11得出的结果是189/11=17----2,也就是说其余数是2
4、余数只可能有0-1-2-3-4-5-6-7-8-9-10这11个数字。其分别对应的最后一位身份证的号码为1-0-X -9-8-7-6-5-4-3-2。(即余数0对应1,余数1对应0,余数2对应X...)
5、通过上面得知如果余数是3,就会在身份证的第18位数字上出现的是9。如果对应的数字是2,身份证的最后一位号码就是罗马数字X。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号码
X的意思其实是10。
从1999年10月1日起,全国实行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居民身份证编号由原15位升至18位。
前6位为地址码;第七位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此码由6位数改为8位数,其中年份用4位数表示;第15位至17位为顺序码,取消了顺序码中对百岁老人使用的特定编号;
第十八位为校验码,主要是为了校验计算机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前17位数字是否正确,其取值范围是0至10,当值等于10时,用罗马数字符X表示。
计算方法
1、将前面的身份证号码17位数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
从第一位到第十七位的系数分别为:7-9-10-5-8-4-2-1-6-3-7-9-10-5-8-4-2。
2、将这17位数字和系数相乘的结果相加。
3、用加出来和除以11,看余数是多少。
4、余数只可能有0-1-2-3-4-5-6-7-8-9-10这11个数字。
其分别对应的最后一位身份证的号码为1-0-X -9-8-7-6-5-4-3-2。(即余数0对应1,余数1对应0,余数2对应X)
5、通过上面得知如果余数是3,就会在身份证的第18位数字上出现的是9。如果对应的数字是2,身份证的最后一位号码就是罗马数字X。
例如:某男性的身份证号码为【53010219200508011X】, 我们看看这个身份证是不是合法的身份证。
首先我们得出前17位的乘积和:
【(5*7)+(3*9)+(0*10)+(1*5)+(0*8)+(2*4)+(1*2)+(9*1)+(2*6)+(0*3)+(0*7)+(5*9)+(0*10)+(8*5)+(0*8)+(1*4)+(1*2)】是189。
然后用189除以11得出的结果是189/11=17----2,也就是说其余数是2。
最后通过对应规则就可以知道余数2对应的检验码是X。所以,可以判定这是一个正确的身份证号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总则
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第四条、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