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通告》具体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通告的内容原文如下:

京人社发〔2019〕4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为做好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本市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每年落户规模均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2019年实际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共6007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19年10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本年度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无需开具纸质《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但需配合提供函询联系地址等信息,并在提交落户材料时签署无刑事犯罪记录承诺书(请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打印)。

五、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19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18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扩展资料:

一、落户人员特点


1、在京稳定工作时间较长,以某央属单位申请人为例,58岁,大专学历,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分值占其总分比重达65.7%,体现了积分落户申请人长期在京稳定就业的要求。

2、年龄跨度比较大,在30至58周岁之间,中青年占主体。

3、行业分布广泛,以企业工作人员为主,涉及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高技术制造、金融、媒体、法律、教育、医疗、环境、文化、家政服务等多个领域,覆盖现有行业类别的80%。

4、21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突出了首善之区的导向特点。比如,某保洁服务企业申请人,41岁,大专学历,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二、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后是否会对政策进行修订,有哪些安排?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2017-2019年)试行期间,始终同步跟踪分析政策实施情况,收集梳理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目前政策修订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明年积分落户工作也将继续实施。

北京市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北京超大型城市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形势,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在保持现行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完善,按照政策制定相关安排,适时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2019年积分落户实施期间收到哪些意见建议?

政策修订工作中是否会有所考量?积分落户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北京市通过12333热线电话、市长信箱、人民意见征集办公室等渠道累计收到群众政策修订意见建议500余件,包括指标体系设计等政策整体推进层面以及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等具体指标操作认定层面的意见建议。

其中,职住区域指标居住地认定等问题的意见最为集中。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北京市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这些意见将成为优化完善现行政策的重要参考。

四、2018年积分落户办理情况如何,是否会对城市人口总量带来影响?

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北京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逐步推进解决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开辟的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2018年首批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6039人中,已有5777人办理完成落户手续,随迁子女4498人,实际落户10275人,其余符合条件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还在陆续办理中。

这些人员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已经是常住人口的一部分,短期内不会导致人口的明显增长。但从长期看,受落户政策连带效应影响,会对人口总量带来压力,需要平衡好各方面的关系,把握好落户规模和工作节奏。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5

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通告:

1、本市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每年落户规模均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2019年实际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共6007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2、自2019年10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3、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4、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本年度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无需开具纸质《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但需配合提供函询联系地址等信息,并在提交落户材料时签署无刑事犯罪记录承诺书(请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打印)。

5、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6、取得2019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18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申报→核查→复查→公示→落户

北京积分落户办理材料: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上述材料经区指定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取消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

扩展资料:

落户规模统筹考虑

关于落户规模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的要求,按照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关于落户规模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的要求,2019年积分落户规模仍为6000人。由于每年申请人员情况不同,达到年度积分落户规模的实际分值也会有所不同。

今年对应的最低分值为93.58分,同分同落,实际公示名单共6007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2019年10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对违反诚信申报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将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面向社会公示的落户人员呈现以下特点:

1、在京稳定工作时间较长,体现了积分落户申请人应长期在京稳定就业的要求。

2、年龄跨度比较大,中青年仍占主体,从30岁到58岁都有。

3、行业分布广泛,以企业工作人员为主,涉及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高技术制造、金融、媒体、法律、教育、医疗、环境、文化、家政服务等领域。

4、21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突出了首善之区为导向的政策特点。

积分落户政策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逐步推进解决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居住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试行两年来,社会各界反响良好。2020年积分落户工作将继续开展,针对社会关心的政策修订工作,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在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并将适时向社会征求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