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主欺诈,淘宝削减消费者权利!要怎么办?

前些日子在淘宝众筹上买了一个驱蚊器,说是黑科技能告知你驱蚊膏的用量时间还剩多久。(这个是需要配合天猫精灵使用的)对于这些日常必须品又极其容易忽略的事物,我觉得是比较不错的。然而买了用了一个星期左右,当我问天猫精灵还剩多少驱蚊膏的时间,直接没反应。尝试多次无果确定不是天猫精灵的问题后,我咨询了卖家。卖家给我的是再三推迟,说问技术员,问了多次后,卖家给我的说法是这个功能还没开发好,还在调试,什么时候能用还不知道。这给我整蒙了~!然而我在新的宝贝宣传页上这个功能直接没有了,也不介绍了,抹去了~!感觉受到了欺骗~!于是我举报淘宝消费者服各中心,消费者服各中心客服让我去举报中心举报,问题是举报中心没有欺诈消费和虚假宣传这一项。然后消费者服各中心客服竟然说叫我选滥发消息这个选项,无耐只能听他的了,过了一个星期没有收到举报的结果,手机短信,邮件,淘宝消息,都没有,问题是我还在淘宝网站上找不到这个举报中心的网址。最后还得重新找消费者服各中心客服要。结果是不成立。然后我打淘宝服务热线:9510211热线客服明确表示这种问题只能是退货退款,没有其他权利给予到受害的消费者。换句话的意思是你在淘宝地盘消费你就要接受淘宝定的规则,什么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统统没用。在淘宝世界里淘宝说了算。淘宝什么时候能凌驾国家法律之上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如果被欺诈者被认定为被欺诈的事实的话,被欺诈者可以主张的价格欺诈赔偿为消费金额的三倍的赔偿;如果不足500元的,价格欺诈赔偿按500赔偿。我并不是没事要找事,不过对于这样无良的商家必须要予以严惩,淘宝削减消费者权利!在变像保护商家的权利!

可以拨打315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1、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如果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经营者,纠纷时间应当在两年以内,超过这个时间消费者协会就不再受理投诉。2、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4、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三)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四)明确、具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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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1
发这么多,有条有理,不知道你还能获得什么帮助,熟读规则和法律。佩服佩服,直接投诉到当地12315不就可以了,或者找专业律师咨询。
第2个回答  2019-05-31
对于这种不要脸的强盗行径,我们一定不能忍让,不能让他们的阴谋得逞,到相应消费维权部门投拆他们,我们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