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因为和邻居建房问题一开始的口角然后发生打人事件,现在派出所判决我们双方拘留和罚款 我们是被打一方

我向请问下 一般这样的问题会是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首先,双方争吵并动手,都妨碍了治安管理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但是行政处罚并不影响民事求偿,你们仍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PS:派出所那是行政处罚,不是判决,判决只有法院能做。
你不用再复制追问的内容了,我看到了,既然调解不成那就只有向法院起诉了。如果你所说属实,那对方要求你们赔偿是毫无道理的:一方面,是他们先动的手,他们的过错比较多;另一方面,你们伤得也比较严重。你们可以诉请法院要求他赔偿你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但是你们必须要找当时在场的其他邻里乡亲来作证,证明事件的发生经过,是他们先动的手,他们过错较大。还要证明你妈妈的受伤程度——如果当时去了医院可以拿医院的病历和药单;如果没有,可以拿当时拍的受伤的照片;实在什么都没有,就还请邻里乡亲来作证吧,描述一下你妈妈受伤的情形。
祝你好运!追问

对方做口供的时候承认打了我妈,到派出所立案的时候 派出所也有拍我妈伤口的照片,但是去医院医生只开了软组织受伤的病情证明,医生说还没达到轻微脑震荡的情况,但是我妈一直都是头晕和头痛 这样最好是要对方怎么赔偿和处理呢? 如果病好了治病多少钱心里有数要求对方赔偿就有据可依,我怕会留下什么隐患。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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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4
如果你们两家因为邻里纠纷发生打架,双方的行为都涉嫌殴打他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如果调解不成,依法都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如果对方过错在先,应多承担责任。
派出所行政处罚后,你可以就有关民事部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追问

没有群殴 就对方一人 我的母亲和我奶奶 因为对方出口伤人 然后我母亲用竹棍打了对方家的门 这样对方出手打了我母亲和我奶奶 我母亲头部血肿 到现在头仍然痛大概1个多月了 我奶奶伤不严重 对方被我妈咬了一口 其它就是抓伤 没什么其他的伤了 这样的情况最好是怎么处理 双方调解不成功 对方要求我们赔偿3万

追答

这种情况,如果调解不成功,就让法院民事判决,判决不下三万元,你完全可以放心。
你奶奶和妈妈有伤,对方还应该赔偿你们,双方一抵触,就赔偿不了多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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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0-24
相互斗殴中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会在调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各方的违反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追问

没有群殴 就对方一人 我的母亲和我奶奶 因为对方出口伤人 然后我母亲用竹棍打了对方家的门 这样对方出手打了我母亲和我奶奶 我母亲头部血肿 到现在头仍然痛大概1个多月了 我奶奶伤不严重 对方被我妈咬了一口 其它就是抓伤 没什么其他的伤了 这样的情况最好是怎么处理 双方调解不成功 对方要求我们赔偿3万

追答

从你所述,的确构成互殴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是适当的。

第3个回答  2011-10-24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4个回答  2011-10-24
主要看是谁先动得手!还有后果!如果双方动手出现带伤的!偏向与带伤的!双方均有视情节而定!偏向与重伤的一方!你说的情况!有可能是人数众多而构成斗殴!故被拘留!追问

没有群殴 就对方一人 我的母亲和我奶奶 因为对方出口伤人 然后我母亲用竹棍打了对方家的门 这样对方出手打了我母亲和我奶奶 我母亲头部血肿 到现在头仍然痛大概1个多月了 我奶奶伤不严重 对方被我妈咬了一口 其它就是抓伤 没什么其他的伤了 这样的情况最好是怎么处理 双方调解不成功 对方要求我们赔偿3万

追答

现在补有点不赶趟了!当时你应该主动要求对方赔偿!现在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主要需要人证物证!证明你说的是真的!最好有第三方证明!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问题不大!不管怎么样!对方先动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