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号我收到一条15号短信“说我有一张法院传票未签收,请于17日到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处理,逾期将强制冻结您的帐户财产,详情咨询0591-87570063[福州中级法院]”
我打电话过去问了下,说我在2010年12月8号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10万圆信用卡,于今年2011年2月透支58937圆,
我没去过福州办理信用卡什么的,就说是我的资料被利用了,让我打经济犯罪什么电话报警059138878362,当我打这电话时,那边的“警务人员”说是银行内部人员把我的资料买给了非法分子什么的,让我到取款机去安装报警系统,让我按说的去做,电话没挂,我去了取款机,我按他的步骤去做,当最后让我把钱转入另外一帐号时,我赶紧点了取消,挂了电话回家,心想可能是骗子了,那说话的速度可真够快的,我都没怎么听清楚,回家赶紧查了下电脑,[[[法院发传票有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一般案件的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除了由当事人当面签收外,一般会由邮政快递部门送达“法院专递”,或者由法警、办案人员等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即使是电话通知,也会将案件受理情况说清楚,不会在电话中询问当事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同时也不会使用电话录音形式,更不会发短信。]]],,回想起来真后怕,只差一步我的全部身家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