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辞退员工合法

如题所述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然而,迟到三次并不足以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2.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
4. 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5. 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在严重违法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迟到三次并不构成严重违法。
6. 公司已通过扣款行为对迟到三次进行了处理,起到了警示作用。因此,以轻微违纪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显然对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违背劳动法宗旨。
7. 劳动法兼具公法和私法性质,企业和员工均受民法及合同法相应条款的约束。公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时,应合法合理,对严重影响劳动者权利义务的条款应尽到明确提示义务。
8. 企业在制定严重影响员工权利的制度时,应通过民主程序获得通过并公示。对于不利于员工的重大条款,应明示提醒,避免非法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9. 对于迟到三次的情况,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还有待商榷。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迟到三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而迟到三次是否构成严重违反尚需进一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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