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转设民办

如题所述

近年来,一系列独立学院经历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民二本)的过程,或者撤销、更名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以下是部分独立学院转设的具体案例:


东北大学的东软信息学院转型为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根据教发函[2008]287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的渤海学院更名为辽宁财贸学院,对应教发函[2008]286号。同样,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改名为大连艺术学院,教发函〔2009〕97号文件确认了这一变动。


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发展为大连科技学院,依据教发函[2011]80号;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成为长春建筑学院,对应的文件为教发函[2011]77号。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则转为吉林动画学院,对应教发函[2008]28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更名为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以教发函[2008]285号为依据。


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发展为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发函[2011]75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改名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依据教发函[2011]74号。其他院校如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变更为青岛工学院,江南大学太湖学院则更名无锡太湖学院,但具体转设文件未知。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等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转设后的学院名称分别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商丘学院和武汉东湖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和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分别发展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和汉口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则改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更名为三亚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转为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而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和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也分别更名为武昌工学院和哈尔滨石油学院。




扩展资料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独立学院,也常称为独立二级学院,是中国大陆的一种高等院校,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范后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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